关于组织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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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本学期教学计划,部分课程教学周次较短,为了缓解期末考试的压力,经研究决定将部分在学期中结束的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2周和第15周。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在第11周之前(含第11周)结束的课程,安排在第12周(11月19日—25日)进行期末考试;凡在第12周——第14周(含第14周)之间结束的课程,安排在第15周(12月10日—12月16日)进行期末考试。第15周以后结束的课程,全部在第19周、第20周期末大考中进行。

二、2013届毕业班本学期的课程任务结束后,由相关二级学院按本院实习安排等情况自行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方案、安排等提前1周报教务处备案。

三、本次提前结束的部分课程期末考试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相关教学单位应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学习《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召开考务培训会议。考试工作方案中应包括考试组织机构及成员、各项工作的推进步骤、完成时间节点、简要的工作要求等。各教学单位应于11月14日前将方案纸质版(盖章)报教务处备案。

四、各教学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课程考试,形成统一格式的《考试安排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分别于11月14日(第11周参加考试)、12月3日(第15周参加考试)之前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五、为便于监督巡视,考试时间应尽可能相对集中。建议集中安排在周三下午、周六全天、周日全天进行考试,时间8:30—10:30;14:30—16:30。

六、各教学单位巡考安排必须形成统一格式的《巡考安排表》(二级学院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纸质版(签章)各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10个考场以下,安排1位巡考。

七、各教学单位自行审核试卷,依据《安徽新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试卷格式、题型、题量、覆盖度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填写《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试卷审核应于该课程考试前三天(工作日)完成,教务处将于前两天(工作日)对审核后的试卷进行抽查。

各教学单位试卷终审人(即文印单签字人)安排如下,文印室只认可试卷终审人签字,任何人不可替代,试卷终审人如需变更,须向教务处提出申请。试卷终审人对每份试卷的质量全面负责,每份试卷审核合格后在文印单上签名盖章,“一卷一单”交付印制。

 

教学单位

试卷终审人

教学单位

试卷终审人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田永泰

药学院

陶阿丽

土木与环境工业工程学院

吴韬

动漫学院

许存福

信息工程学院

白燕齐

国际教育学院

莫瑞

商学院

汪斌

公共课程部

何亚梅

外国语学院

郭晓菊(公外、英语)

高芬(日语)

思政部

宋晓燕

文化与新闻传播学院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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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于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审核清单》(二级学院用)复印件(签章)及电子版报教务处备案。

七、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各类考场资料(巡考记录表、考场记录表、违纪学生统计表、旷缺考学生统计表等)报教务处。

八、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韦文莉   联系方式:2138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