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十佳 百优大学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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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结合学校团委皖新院团〔2021〕53号《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十佳’‘百优’大学生”选树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愿申报、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12月2日-12月4日)具体名单如下:
       戴明宇、戴明宇、杜克泉、李楠、吕泽华、茆腾、叶文君、张扬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 周刘湘:0551-65872429。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