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新华学院2014年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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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院学字[2014]9号文件精神,为引领我校广大青年学子树立主流价值观,在青年学生中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14校级“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 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生

  • 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出“学习之星”、“科创之星”、“创业之星”、“志愿之星”、“实践之星”、“自强之星”、“感恩之星”、“文明之星”、“环保之星”、“文体之星”至少1名作为“星光灿烂“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报学生处。

  • 评选程序:

1、班级推报:各班级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组织推荐的候选人须在组织内进行学生评议,并形成推荐意见送学院审核。各班级于4月14日将推荐材料(推荐表、个人事迹)报送周倩。

2、召开评议会议:学院召开评审会议,根据评选标准投票选出参加校级评选的候选人名单,并在宣传栏和网站进行公示2天。

 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