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分享:

        为学习宣传贯彻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标兵,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维护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4、具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市级或以上竞赛活动,获得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在校级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有相关报道的。

(3)有发明专利或正在申报专利的。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

(5)获其他省市级荣誉称号和表彰的个人、集体的主要成员。

(6)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国际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根据以上条件,评选出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

三、评选比例:

各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候选人每类限推报1人,根据实际情况,缺额可不报,总数不超过10人。

四、评选办法与流程:

1、个人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并附个人事迹材料和相关证明。

2、班级遴选

由各班级根据个人自荐材料,召开民主评议会,择优向学院推荐。各班级于10月12日前完成班级评议,并择优向学院推报名单。

3、召开评审会

根据各班级团支部候选人推报情况,学院召开评审会议,按照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国际交流等10个类别,评选出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并将有关情况在我院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公示。

4、学院推荐

对我院评选出的“十佳大学生”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并择优报送至校团委参加安徽新华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

五、奖励表彰:

1、对于评选出的优秀大学生,授予信息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称号。

2、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六、报送材料:

(1)“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

(2)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

(3)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

安徽新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