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细则
大院字 [2022] 7号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全日制本、专科、专升本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第五年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请励志奖学金学生系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贫困生库内的学生。
(三)学生的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应在评选范围内位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成绩靠前没有被推荐,必须附特殊情况说明。
(四)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一)在进行奖学金评选时,各班级要召开专题班会,客观公正地向同学们说明本次评选的依据和标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工作,及时填写《2022年励志奖学金评选班级评议会记录表》(见附件),学院及学生处将对班会组织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在评选过程,参评主要依据为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同时需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即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需在贫困生库内的前30%(对于家庭经济困难且表现较为突出的学生,条件可放宽至前50%,需附情况说明)。
(三)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评选,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杜绝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四)各班级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严格按照表格填写,不需美化表格,切勿随意更改表格属性和格式;各班级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推荐表中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学号等信息,若出现错误,责任自负。
(五)材料报送要求:
《安徽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学院盖章)和电子汇总表,报送时间为:10月26日。
(六)学生登录智慧资助系统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及审批、下载打印申请表(需打印在一张纸上)。
(七)学院联系人:张韬,电话65872429
学生处联系人:汪园,电话:65872733。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