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迎接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切实做好教学质量保障,强化教学监控,了解教学情况,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我院经研究决定开展听课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主体及次数要求
1.执行院长、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学秘书、学管秘书、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副主任、助理)、辅导员不少于5人次;
2.专兼职教师不少于3人次;2023年新进教师不少于8人次。
二、听课时间
教学第3周-第18周三、其他要求
1.为保障教学“人人过关”,做到听课工作全覆盖,请相关管理人员根据附件3: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开展此项工作;
2.请各位听课人员务必重视此工作,主要职责为:按照听课安排随机听课、看课,具体听课安排由听课人自行确定,每人不重复听同一老师或同一门课程。听课结束后应填写《听课评课记录薄》和《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听课汇总表》(附件2)。
3.请各系、各管理人员于2024年1月9日下班前将《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听课汇总表》电子版发给送至教务办徐伟老师处。
附件:
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表
2.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听课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