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五四”表彰系列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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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2022年,我院团总支严格贯彻落实校党委、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着力增强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提升大局贡献度。各班级团组织在丰富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主动性,激励和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以优异成绩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校团委皖新院团〔2023〕12号《关于开展安徽新华学院2023年“五四”表彰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经学生自愿申报、班级评选、学院审核,现就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5月6日-5月8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周刘湘:0551-6587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