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每周三为学生集中劳动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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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为营造整洁、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将每周三设立为学生集中劳动日,各班级组织学生开展集中劳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活动指导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该项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员如下:

        组长:马琪

        成员:吴美红、宋静娴、陈红、卞振、苏丽、郭澄阳、李苗、胡俊、陈平、原红丽

        二、活动内容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周三学生开展集中劳动活动。主要包括清扫班级教室、宿舍、班级负责的公共卫生区域(见附件)等。清扫完毕后,由学生会组织各班级班长开展互查、互评,对于活动成果突出的班级,要开展集中学习和参观,全力促进卫生清洁活动。

        (1)班级教室重点清扫卫生死角,门、窗、黑板、墙壁擦拭干净,地面无纸屑、无杂物;

        (2)宿舍重点清扫地面、床铺、洗脸间、卫生间、阳台,做到地面无污渍、无垃圾,床铺整洁无杂物,卫生间无垃圾无异味,阳台整洁干净无杂物,各类个人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实行袋装化;

        (3)班级责任公共卫生区域重点清扫地面和墙壁,做到无垃圾、无水渍和污渍,墙壁无乱涂画、无乱张贴。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开展周三学生集中劳动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大环境建设力度,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的一项有效举措。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动员此项工作,做到统一要求、统一布置、全员参与,争取实效。

        2、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学院将建立完善每周三学生集中劳动活动制度,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纳入班级月度工作考核。

        3、加强检查,确保落实。

        学院将定期、不定期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检查,各班级也应于每月集中向指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活动效果显著的班级,学院将予以表彰公示,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的班级,将予以通报,并取消该班级相应的评优资格。